一、参加人员
参加2024年泸州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补充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编码74204003)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未达合格标准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二、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时间为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9:00
三、测评地点
四川警察学院山顶体育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四、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项目和标准如下:
六、有关要求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集合报到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并不再进行补测。
2.考生在体能测评当天签订《体能测评承诺书》后参加体能测评。在测评期间,应着适合运动的服饰、鞋袜,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如有身体异常及不适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和在场医护人员反映。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评,并不再进行补测。
3.所有考生必须听从领队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测评场地。
4.体能测评过程中,如遇下雨等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测评的考生。
咨询电话:0830-2870277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1日
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404d47db9f19420bb59d2dfc1724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