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自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启动沿滩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用人单位:沿滩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二)岗位名称:环保监察协管员
(三)计划安置人数:1人
(四)工作内容:森林防火、地质灾害、违法建设等。
(五)工作地点:兴隆场社区全域范围内
二、工作要求和条件
(一)工作要求:每周工作不少于30个小时,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完成任务。
(二)安置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自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已办理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经常住地社区3次以上推荐就业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
(四)沿滩区户籍人员或在沿滩区常住人员。
(五)其它符合条件的人员。
(六)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党纪立案检查、政纪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参加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利用宗派势力甚至恶势力等干预正常工作的;
4.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
5.已退休人员;
6.个人创办企业或办理营业执照,在企业、合作社等组织中有股东信息或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
(三)聘用期
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距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以续聘,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2043年6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1)报名地址:兴隆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890092194
3.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求职者本人持《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常住地社区提供的3次及以上就业援助相关证明材料《沿滩区就业援助对象帮扶情况记录表》(经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定),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求职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求职者本人承担。
4.组织考试及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的求职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请求职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求职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求职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工资薪酬不低于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社保。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自贡市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3-3805932
监督举报电话:0813-3802594 0813-5538961
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自贡市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6月14日
来源:https://www.zgrc114.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