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一)基层选调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选调其他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定向招录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三)四级联考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四)公安系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司法行政系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进入体检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17-2813988)。
特别说明:四级联考、政法系统招考体检环节出现的职位缺额,不进行递补。基层选调生招录、定向招考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报名时间
1. 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1)基层选调生招录全部职位;
(2)定向招录全部职位;
(3)公安系统全部职位;
(4)“四级联考”中市社保局,南部县、仪陇县、蓬安县职位。
2. 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0—17:00
(1)司法行政系统全部职位;
(2)“四级联考”中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阆中市、西充县、营山县职位。
(二)体检报名地点
中共南充市委党校(南充市顺庆区西河北路84号)。
请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委党校党校大厦一楼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报到和领取相关资料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4月14日(星期六—星期日)。
(二)体检地点:体检当日上午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中随机确定。
请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于体检当日上午6:00到南充市委、南充市委党校报到(详见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约500元/人,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皮箱等大件物品。
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0817-2729816
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 0817-3350037
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 0817-3813269
阆中市委组织部 0817-6300234
南部县委组织部 0817-5523636
西充县委组织部 0817-4559133
仪陇县委组织部 0817-7223686
营山县委组织部 0817-8293229
蓬安县委组织部 0817-8882873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7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9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