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3倍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次公招全省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为58.69分,进入体检对象共计4名,具体名单请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中自行查询。
二、体检时间
2024年4月11日。
三、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前一日(4月10日)16:30前到阿坝州司法局政治部(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67号)报到并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标准和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到规定地点报到,办理体检手续等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三日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500元/人次),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五)体检当天不得由除工作人员以外的其它人员陪同或随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贵重物品。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六)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请考生在体检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阿坝州司法局
2024年4月7日
来源:http://www.abzzg.gov.cn/abzwzzb/c106735/202404/1f3f68611c9f4d2c975f18c1eaf0e3d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