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为做好甘孜州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甘孜州康定市南郊稻子坝木雅路一段308号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甘孜州人民医院二病区旁)。
三、面试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所要求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学信网打印的本人的学历、学位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将及时进行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要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请有希望进入递补的考生手机务必保持通畅。递补期间手机不畅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或后期相关公告。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资格审查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为0836—2812937),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追究责任。
3.甘孜州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已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成绩查询”公布。后续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公告由甘孜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7日
来源:http://gzzrsks.com.cn/newsDetail/27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