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职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9:00至2024年2月21日17:00。
3.选择职位: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选择此次岗位,在附件下载并填写《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将身份证、毕业证、一周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对应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天府通办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所获荣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PDF发送至邮箱scqilian@163.com,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4.报名要求:①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②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错误的,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③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筛选及资格初审:根据幼儿园用人需求(如从业履历、专业特长等)和简历投递情况对应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对筛选出符合幼儿园用人需求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发送邮件报名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对通过筛选及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考核环节:
1.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中食堂其他勤杂人员、安保人员只开展面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余岗位笔试和面试都必须参加);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1)笔试:
①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可进入笔试,最低开考需达到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5的比例,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在征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下调开考比例或者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②教师、保育员、行政辅助人员开展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③笔试通过人数确定方式:根据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筛选出对应成绩排名靠前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数。
④笔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组织资格审核工作,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需提供材料有:《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天府通办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毕业证、一周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资料详见《岗位情况表》,需同时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面试:
①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最低开考需达到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在征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下调开考比例或者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②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业务考核。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知识面等。业务考核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③面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2.体检需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5.公示。拟聘人员在幼儿园所属街道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六、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统一管理,须服从对工作单位和岗位的调配。聘用人员按成都市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解释。
咨询电话:028-86137271
监督电话:028-85140133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及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经许可,严禁非法转载,若有侵权,追究其责。
附 1.岗位情况表
2.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附件:点击下载
来源:https://www.cdht.gov.cn/cdht/c139819/2024-02/18/content_9b134e2d601d427abf1579332ad65e5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