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符合我县2023年第二批引进人才报考条件并通过网络初审的考生。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考生请于2024年1月26日09:00-14:30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冕宁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冕宁县高阳街道四大班子办公区5楼县委组织部55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上午,笔试地点:冕宁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先锋冕宁”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有效笔试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实际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分数、人数)。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按照通知及《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二批引进人才公告》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应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考生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所需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因放弃复审或复审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的缺额,只递补1次。
4.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内容: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试讲(无学生)为主。
3.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相关要求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试用期考核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招聘政策办理。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考核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上述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冕宁县委组织部、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27140(冕宁县委组织部)
0834-6731061(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834-6723164(冕宁县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来源:http://www.mn.gov.cn/zfxxgk_31429/zfxxgknr/rsxx/202401/t20240118_2618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