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见附件1)。
二、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拟定在2月下旬,具体时间、集合地点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以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烟酒,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请身着轻便服装,勿化妆,勿佩戴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2.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4.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5.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书面向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进行递补。
附件: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总成绩汇总及岗位排名表
2.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1月18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B93F75E8AF79A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