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厅人事处或省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电话:028-80589232(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028-80589035(省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邮编:610041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7DBE64EF1DBA3F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