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体检一天完成,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1月16日早上8:00前到体检报到地点集中(须空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报到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46号)一楼大厅。
三、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体检结论
拟于2023年11月27日前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结论。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30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
(二)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一天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剧烈运动,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三)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因个人原因漏检、未检体检项目从而影响体检结论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8-82529726
受理时间:工作日 0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来源: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2023-11/13/content_39ae2e2f35a948cbbaaab406cedd6a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