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本次招聘总公告要求,按照笔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导致不能按时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办公室(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7号)。
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3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含正、反面)。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限“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其中报考限“村(社区)工作经历”岗位的,由工作所在村(社区)及所属乡镇(街道)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鲜章。
5.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者,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特别提示: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属于不得报考人员。
7.在职教师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交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本次招聘总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招聘过程中(包括政审阶段)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现场以线上转账方式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缴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2023年11月13日
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5683E4269D686FDBF1D8D9372C12C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