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综合应急救援人员7名;厨师1名。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救援人员岗位要求:年龄18—30周岁(以2023年11月9日为限,退役军人放宽至32周岁),限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162cm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厨师岗位要求:年龄18—35周岁(以2023年11月9日为限,退役军人放宽至37周岁),限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厨师职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证书;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本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政治坚定,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普格县户籍或居住证明(2023年11月9日前户籍已在普格的或者普格生源地考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以及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在职人员。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吸毒史(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9.现役军人。
10.在读学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11.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由普格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9:00—17:30)
2.报名地点:普格县应急管理局10楼会议室(普格县火把文化广场电梯公寓)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资格证(所报岗位有要求的须提供)、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3张。以上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者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70%。
(一)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体能测试场所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递补,体能测试正常进行。
2.体能测试内容。
救援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评分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及分值:立定跳远(25分),1000
米跑(25分),俯卧撑(25分),仰卧起坐(25分)。
3.体能测试成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注: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应急管理局提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体能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当日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入考场,证件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考生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考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并在步行街路口、畜牧局路口张贴成绩单公布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含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5.厨师岗位在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后需进行现场烹饪操作考核。(现场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或体能成绩、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的则按学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进入政审,考生政审需携带普格县应急管理局发放的政审表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村组(社区)签字、盖章。
六、公示
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通过的不递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
政审合格人员与普格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考核情况由普格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新聘用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上岗前由普格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业务培训。
根据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制度、轮休制度,有特殊事宜另行安排。执勤备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八、薪酬待遇及保障
正式聘用后,队员每月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社会保险+出勤补助构成。
1.基础工资。3000元,每三年调整一次,由甲方提出调资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实际入队时间开始计算。在队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
3.职务工资。副大队长500元/月;中队长400元/月;班长200元/月;副班长100元/月;运兵车驾驶员1000元/月;炊事班厨司1000/月。
4.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购买。
5.出勤补助。外出执行扑火。救灾任务的,出勤补助为200元/天/人;除执行扑火、救灾任务之外的其他出勤,出勤补助按普格县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九、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面试、体能测试都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考试总成绩等相关事项公示均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格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马芳(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8283407139
普格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来源: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rszk/202311/t20231107_2583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