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井研县司法局千佛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
(二)名额:1名。
(三)工作地点:千佛司法所。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二)年龄18—35周岁。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矫正视力在1.0及以上,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
(五)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用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为井研县司法局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
(1)本人及家庭成员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的,有吸毒史的;
(5)曾受过治安处罚、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宜从事司法所专职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形。
(七)优先招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下列人员:
(1)中共党员;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考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四川东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井研县城南人家小区3-11号门市),咨询电话:0833-3720355。
3.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要求
报名时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需本人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要求,缴纳考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四川东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井研县司法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我公司将电话通知退还考试费。
在招用的任何环节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不具备招用资格,其招用成绩一律无效,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排名情况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面试工作:由四川东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分值须达到60分以上。
5.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等额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未接到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核实不属实的,由四川东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井研县司法局千佛司法所工作。
五、试用期
本次公开招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待遇
招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井府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社会保险。
本次公开招用人员派遣到井研县司法局千佛司法所工作,由井研县司法局严格考核,每月将考核结果通知派遣机构。
七、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招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请致电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电话:13890690647
八、咨询电话
四川东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833-3720355
井研县司法局:0833-3900230
本《公告》由四川东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井研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四川东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来源:http://www.jingyan.gov.cn/jyx/gggs/202311/06cf4fe2c40a413c999aea235bd172f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