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66名(其中:公务员43名,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3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详见《邻水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一)面向县内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邻水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邻水县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面向省内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省内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4.除试用期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0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考生不得报考低于所任职务职级的考调职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8: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sxzzbgwyg@163.com。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扫描件(邻水县考生需用人单位同意报考);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扫描件;
(4)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需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扫描件;
(6)免冠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码.jpg”格式命名);
(7)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邻水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于2023年10月25日18: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暂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邻水县委组织部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邻水县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邻水县公安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邻水先锋网公布。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开展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邻水县委组织部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邻水县委组织部会同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违纪违规、社会信用记录等)。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邻水县公安局职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八)顶岗试用
经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邻水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试用期满后,由邻水县委组织部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邻水县委组织部对拟调动人员在邻水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邻水县委组织部发出商调函后30日内未完成调动手续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邻水县委组织部举报和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826-6921278
六、本公告由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3226387
附件:1.邻水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邻水县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6日
来源:http://www.scls.gov.cn/lsxrmzf/rszkxx/2023-10/16/content_8bb92dfa860a40ca8a1d3401df37e7a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