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元市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现将调整部分招聘岗位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报名情况,有1个岗位将取消招聘,共取消招聘额1个(见附件)。
二、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二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0839-3266876、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附件:取消招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