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男性28名,女性7名;
(二)此次招聘所有警务辅助人员,均为编制外临时聘用人员,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九龙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甘孜州户籍(时间计算至报名前一天截止),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前一天截止),净身高男170cm及以上、女165cm及以上,体重大于标准体重20%或小于标准体重20%为不合格,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cm-100)*0.9(kg);大专学历及以上;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
(三)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和党纪政纪处分的;道德败坏有不良习气的;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中有吸毒或者贩毒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 月11日8:30至2023年10月12日18:00(期间中午12:00-14:30休息);报名地点为九龙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九龙县公安局四楼)。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本人姓名)到九龙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九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报名表自行打印填写),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九龙县公安局负责,九龙县公安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缴费及领取准考证。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川价费
【2003】237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收费标准缴纳考务费100元/人,并于10月13日15:00至18:00在九龙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此费用一律不退。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占20%、笔试占40%、面试占40%。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考生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测试内容为:
男子: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500米跑,100米跑;
女子: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100米跑。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下午14:00至16:00(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和公文写作测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凡符合以下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一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加分在笔试和体能测试折合成绩后加分:
1.英烈及功臣家属加3分,在职在编民警子女或配偶加1分;
2.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凭退伍证、公安院校毕业证)加1分;
(四)成绩公示。考生折合成绩(体能*20%+笔试*40%+加分)于2023年10月18日24:00以前在九龙县武装部广告栏、邮政局广告栏、菜市场广告栏及九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龙城警事”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
(五)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上午8:30,按照考生折合成绩以招聘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折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1.地点在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应变能力等。
(六)考试总成绩公示。2023年10月19日24:00以前对总成绩在九龙县武装部广告栏、邮政局广告栏、菜市场广告栏及九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龙城警事”进行公示。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聘用名额数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聘用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体检结果为准的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政治审查
公示和政治审查工作,由九龙县公安局负责。
(一)公示。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在九龙县武装部广告栏、邮政局广告栏、菜市场广告栏及九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龙城警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和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政治审查合格后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与拟聘人员公示同步进行,在政治审查中发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后按照《九龙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福利待遇
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九龙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部门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其单位缴纳部份由用人单位缴纳,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个人部份由单位从工资中按月扣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九、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将严格遵守和执行纪检监察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次招聘设立招聘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九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九龙县纪委监委 : 0836--3322792
中共九龙县纪委驻九龙县公安局纪检组 :0836--3322110
九龙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D-j3MccVKqLqeI0v6hY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