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2名。公务员、事业干部、村组干部、网格员、巡山护林员不能参加应聘,村组干部、网格员、巡山护林员报名需辞去相应职务。
(二)招聘对象相关条件
1.长期居住在高草回族乡行政区域范围内;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45周岁(1978年9月11日以后,2005年9月11日以前出生,退伍军人、有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中共党员等人员可放宽至50岁(1973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4.初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退伍军人、有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有B照驾驶证及驾龄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有涉毒行为的;
9.现役军人或在读学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址:高草回族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内)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在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一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请提供相关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若岗位或开考比例有所调整,将及时公告。
四、考试
考试为面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各科目考试按总分100分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9月15日上午9:00。面试地点:乡政府小会议室。
(二)体能测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身体协调能力、耐力等。
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立定跳远:2米 合格;4*10米:12秒8合格;1000米跑:4分45秒 合格;
体能测试每项分数合格者进入面试,单项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测评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成绩在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
体测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下午2点,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及政审
1.体检
面试及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名额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2.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考生政审需携带政审函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村、组)、社区(乡镇政府)签字、盖章。政审结束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支付试用期工资。
(二)管理
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考核,每人每月轮休4天,具体以实际工作需要由乡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六、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总工资每月3930元左右(含个人承担的保险部分),其中3000元为基本工资,930元为绩效工资。购买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实行薪酬待遇与工作实效挂钩制度,由乡人民政府年底考核后实行绩效奖励。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最低服务年限两年。
七、纪律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政审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政审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九、本公告由西昌市高草回族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西昌市高草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咨询电话:王国庆 13882464264 王尹 15283401874
高草回族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报名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xichang.gov.cn/zfxxgk/zfxxgknr/rszk/202309/t20230904_2539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