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用工形式、工作地点及学历专业要求
岗位 |
名额 |
用工形式 |
工作地点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书记员 |
1 |
与四川建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华蓥市人民法院工作 |
华蓥 |
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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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资格条件
(一)爱祖国、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和犯罪前科。
(二)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4日之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以及较好的沟通协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五)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较强。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其中,华蓥市人民法院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环节,其他环节委托四川建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由华蓥市人民法院进行监督。每个工作程序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告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华蓥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17办公室。
报名资料:《华蓥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
咨询方式:谭老师 17745083994
(二)考试。考试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与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附件下载:华蓥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来源:http://gahy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09/id/75174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