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协作意识、团队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聘用岗位名称及岗位编号 |
聘用人数 |
岗位要求 (年龄、学历、专业背景等) |
岗位职责 |
行政辅助 |
1 |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9月7日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所需技能或具备资格: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文字归纳和档案整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服务意识强,有团队协作精神。 |
负责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业务经办、公文起草、报表统计上报、档案整理等工作。 |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初审—考核—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并带至报名现场,本人签字确认。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能力佐证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本人2寸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泸州市城北人力资源市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市人社局2楼)。
(三)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考核
招聘单位对符合资质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在现场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对不符合资质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试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试用期1个月。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对拟聘人员在政审、体检、试用等环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时,招聘单位可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3192385。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电话:3116881。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3d31c38b4bf345f483b47fe5a13175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