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情况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考调名额 |
报考人数 |
屏山县人民检察院 |
司法行政人员(会计) |
1 |
1 |
屏山县公安局 |
民警 |
1 |
0 |
二、改报时间及要求
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本次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1次,并于2023年9月5日下午6:00前,按照网络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98178197@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
三、咨询电话
0831-5720735。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2023年9月4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652841f4-1ba2-4929-ac38-390a30eaba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