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9日-9月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28-85568205(人事教育处)
028-85535302(驻厅纪检监察组)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9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A27C14C686706E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