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和范围
此次共招聘66名:其中本县籍46名,非本县籍20名。
(1)本县籍46名:其中西医30名(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公共卫生等医学专业);中藏医6名;非医学类10名(不限专业)。
(2)非本县籍20名:西医专业(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等医学专业)。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着“自愿、公开、公正、公平、德才兼备、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西医及中藏医专业的具有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中藏医等医学专业学历;报考非医学专业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即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5年8月24日以前出生,含8月24日出生--198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含8月24日出生)。
7.本县籍考生要求(2023年8月24日前户籍在石渠县含2023年8月24日)。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益性岗位和财政供养人员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规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已在石渠县范围内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石渠县卫健局、石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信息发布: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名额、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石渠县人社局2楼人事股。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证明需体现专业和毕业时间)。(2)近期2寸蓝底照片3张。 (3)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4.报名费用:参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考生每人交纳报名费50元(现金方式);农村脱贫户、低保人员、监测户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于2023年9月2日下午12:00--16:00到县人社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只设置笔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笔试内容:1.医学类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包括西医类专业知识、中藏医类专业知识);2.非医学类考生:文化、时事政治、办公、信息、软件等基础知识。
考试加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笔试成绩加20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公卫医师资格证、护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30分。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由高分到低分(合格分数线为40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加试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四)综合排序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健康石渠县公众号、石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县人民医院提供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每人300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后按要求填写政审表。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健康石渠公众号、石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的情况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对群众反映、举报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递增。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政府审批后,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聘用人员如发生严重违规违纪或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在资金能够保障的情况下,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村医一经聘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负责乡镇辖区村级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工作,实行1年1签,并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底考核情况进行续签。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执行以下工资待遇:中专为每月3500元,大专每月4500元,本科每月5500元。每月配套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1593.8元,从工资中代扣缴。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石渠县公开考试招聘村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石渠县纪委:0836-8622250
咨询电话:
石渠县人社局:0836-8622579
石渠县卫健局:0836-8920123
石渠县公开考试招聘村医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nAKRJLSmDxssrELTo09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