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7名派遣员工,岗位具体要求及岗位招聘名额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见附件1);
3.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08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二)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826-8851011,蒋先生,联系电话:17366920062。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安龙安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相关证书电子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2515053195@qq.com) ,文件以“附件1:应聘岗位+姓名.zip”格式命名;
请仔细阅读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收取报名资料。
(四)资格审查:由广安龙安柚发展有限公司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竞聘条件的,立即取消竞聘资格。
五、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一)经考察合格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试用期1-3个月;与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九、工资待遇
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龙安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龙安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需求表(点击下载)
附件2: 广安龙安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广安龙安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