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12名(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奖惩科(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阿底加油站后)。
(四)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
1.《2014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伍证(限退役士兵报考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7.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资格复审递补事宜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所出现的缺额,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拟于2014年11月19日晚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告。递补资格复审时间拟于11月21日上午9:00-12:00进行。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对象
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11月22日进行,具体面试入闱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上载明,请考生注意入闱时间并按时入闱。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入闱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地点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阿底加油站后)。
(四)需携带证件
所有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入闱参加面试。
三、面试收费
面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由于阿坝州属高山高寒地区,敬请考生提前做好安全出行和御寒保暖准备。
咨询电话:(0837)2822301。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