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14名。具体工作岗位由县司法局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愿放弃聘用。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安排;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聘用;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日之后出生),男女不限;
4.具备电脑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5.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8月2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西街191号威远县司法局六楼(社区矫正股)(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发送《报名信息登记表》电子档及其他应聘资料扫描件(JPG、PDF等格式)至 wyxsfjfzry@163.com。
3.联系人:王相寓;联系电话:0832-8232731,19827364005。
(三)报名资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三月彩色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4张(背后标注姓名)
以上须提供的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错误、不完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及复审。报名即可进行资格初审,包括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凡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需提供资料原件现场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一环节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县司法局均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初审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仅采取笔试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实务(主要包括《宪法》《社区矫正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生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依次按学历优先、同等学历法律专业优先、非法律专业同等学历全日制教育优先,其他条件均相同情况下同时参加体检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由局党组研究后择优录取),由县司法局书面通知应聘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受聘者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薪资标准按照威远县司法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凡在招聘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8228770。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32731。
附:报名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威远县司法局
2023年6月30日
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3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