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财务管理部负责人1名、投融资管理部副部长1名、法务风控部(合规管理部)副部长1名、审计专员1名、投资专员1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
四、薪酬待遇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以面谈结果为准。
五、招聘方式
中层员工通过市场化选聘,专员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上岗。
六、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2.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较强的治企能力、正确的业绩观、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有过相关行业内不良从业记录的;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正在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测评比选、组织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12:00时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岗位要求资料,投递至公司电子邮箱:pzhfazhanjituan@163.com。
(二)资格初审
按照选聘条件对应聘者信息进行审查筛选,初审合格的通知其参加面试、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其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考评
中层岗位通过“面试+面谈”的方式,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业务素质、企业管理、团队引领、改革创新、协调沟通等维度的综合能力考评测试;专员岗位通过“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总分100分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面试结果,提出初步人选报集团党委研究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初步考察人选开展背景调查、德能勤绩廉方面考察、组织体检后,提出拟聘任(用)初步人选,报集团党委会审定。
(五)聘用
将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的人选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聘任(用)手续。
八、聘任(用)管理
按照“市场化招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集团公司与聘用(任)中层员工签订“两书一合同”,即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书、目标责任书;与专员签订劳动合同。入职试用期为3个月、任职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提前7日书面通知本人提前结束试用期,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和聘任协议书。
1.在招聘过程中有编造或隐瞒证书证件、社会荣誉、履历、重大疾病、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的;
2.在年度考核、员工考察中,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不合格、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
3.有严重政治、经济问题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严重违反集团规章制度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不能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使用的;
6.责令辞职而拒不辞职的;
7.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8.有其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试用期内,公开招聘的管理人员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聘任关系的,须提前30日提交申请,经集团审批同意,在完成遗留业务、工作交接后办理离职手续。
九、其他
本公告由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攀发展集团公司纪委:0812—3111968
咨询电话:
攀发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0812—3111962
特此公告。
附件:1.攀枝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情况表.docx
攀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14日
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NewsList_PZH&Guid=NEWSE685E8A03228AEA61F8D3516E2B18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