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普通辅助类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40周岁以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相关义务;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曾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本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cdsxdqczj708@163.com,压缩包以“应聘人员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应聘人员个人应认真详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实施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岗位需求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均通过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告知。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实施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并按照新都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薪资待遇。
五、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导致失去聘用资格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028-89396170(工作日9: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
028-89396280(工作日9:00-17:00)
来源:http://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3-04/24/content_d8005bfcbd404bae9d73a3aa4b8f156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