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2.限甘孜州户籍。
3.年龄限制在18周岁--30周岁(199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截止于2005年3月1日。)
4.报考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5.遵纪守法,品行端优,五官端正,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爱基层服务意识,有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6.无传染病史,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6.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考试资格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共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职位为: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择优聘用。严肃工作纪律,保守秘密、不弄虚作假、不徇私情。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18:00)。
2.报名地点:白玉县人民政府4楼作战室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于报名日当天上午09:00—下午18:00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从公告附件栏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2023年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白玉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后勤保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3份,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原件的,可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须有照片和公安机关鲜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读院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和拟发证时间并盖公章)。
(5)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1份。
(二)资格初审
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拟于2023年4月21日至22日进行,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1.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综合考核人数超过招聘名额5倍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综合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5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前5名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拟进入体检人员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2〕82号)规定。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放弃体检的、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政审
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招录名额按照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对象,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到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取政审表,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民宗部门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1.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职工身份,人员待遇薪酬标准为:5500元/月(含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的五险)。
六、纪律与监督
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工作由中共白玉县纪委监委、中共白玉县委组织部、白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白玉县纪委监委:0836-8321004
政策咨询电话: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836-8328276
附件1:2023年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甘孜州公开招聘编制外后勤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2:白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综合)
来源:http://gzzrsks.com.cn/newsDetail/26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