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4月13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携带《泸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告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目录》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证书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测试通知书参加下一环节测试。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9:00-10:3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五楼大会议室(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要求:
1.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确认、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组织测试
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参加测试,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测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需要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80分则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的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所有参加测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测试。面试成绩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示。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古蔺县实验学校(西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建国村7组)。
三、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考核
(一)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心理测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与心理测试,对心理测试不合格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考核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档案审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及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拟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7204706(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
监督电话:0830-7209439(古蔺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来源: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content_8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