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2.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18—35周岁(1987年4月17日—2005年4月18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 -- 4月18日
( 9:00-11:30 14:30-17:30)
2.报名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办公楼A208)。
3.报名:考生填写好《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张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所报岗位相对应的工作证明进行报名。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认证书在线版和复印件1份。
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会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共同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结束后,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12月1日前结束。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医院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职务、职称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医院人才引进激励方案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0835-2850526
附件: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7日
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9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