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体检人选的考核成绩不低于75分。本次共确定16名考生参加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及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23年3月24日,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到米易县卫生健康局(米易县攀莲镇桥西街17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另交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联系电话:0812-3992427。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时前到达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超过8:00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体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视听工具;如有携带,应主动全部上交工作人员收存,待本人体检完毕后归还。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持有通讯或视听工具的视为违纪,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填写的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在体检过程中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并中止体检。
(6)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食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8)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9)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10)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应检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再接受复检。
(11)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眼镜。
(12)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3)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附件:米易县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4日
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73357CAA0CE8AC5850B8D059250A95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