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考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公告》中的规定,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将在本人理论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17:30
地点: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605)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翠云路135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2.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全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面试或录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电话通知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参加,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须书面出具委托材料,委托材料应注明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信息,双方均签字捺印。受托人除携带委托人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携带受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并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于面试当日持《面试通知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安排若遇特殊情况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6.其他事项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执行。
7.后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s://www.gyjcy.gov.cn/gy/)及时发布,考生务必高度关注。
咨询电话:0839-3240110。
附件:广元市检察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理论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5日
来源:https://www.gyjcy.gov.cn/gy/article.html?id=1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