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为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直属的林业科研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预算内管理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为:林业竹业技术、林木竹类资源发掘、开发、利用等技术研究;为全市林业竹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林业竹业技术培训及科技项目指导等。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3月3日
3.报名邮箱:317727306@qq.com,报名咨询电话:0830-6669768(劳务派遣公司)、0830-3108815(用工单位)。采取“姓名+岗位名称”的方式备注。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应聘者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在招聘公告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并提供2寸证件照一张电子版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和工作经历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提供资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其中: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将初审材料原件带至面试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四)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如有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政审通过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递补。
(六)试用
经体检政审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试用期详见附件1。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聘用手续。其中项目主管采取聘任制,聘期结束后由双方自由协商续聘事宜;监测检验人员、办公室文员和科研辅助工采用劳务派遣制,由拟聘人员与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工作。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委托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岗位薪酬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30—6669768(劳务派遣公司)、0830—3108815(用工单位)。
邮箱:317727306@qq.com(劳务派遣公司)
附件:1.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a6e987d7cab042fc9a7a31bc3acd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