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对象
乐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了面试的所有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测评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14时开始,当天完成。考生于3月3日下午14时准时到达乐山市体育中心足球场处,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依次入场,未按时入场报到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乐山市体育中心足球场(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449号)
三、测评项目、标准
1.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2.测评项目、标准和规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纪律要求
1.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未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同测评,考生测评期间遵守封闭规定,不与外界联系,不会客,不处理测评工作以外的其它事务。若违反,取消考生测评资格。
3.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完毕后,凭有效证件领取。测评期间发现携带通讯工具的,取消该考生测评资格。
4.严格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测评期间如厕须征得带队工作人员同意,由管理员监督前往。不服从管理的,取消考生测评资格。
5.考生着运动服、穿运动鞋,不得着制式服装入场。
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特别提示
1.体能测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考生需确定自身身体状况是否能够正常参加当天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需签订承诺书,因个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如遇天气情况变化,体能测评顺延。但顺延通知以考生到达现场集合后由组织单位宣布为准。请考生务必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切勿以自己对天气的判断猜测是否延期。
3.体能测评结论及体检通知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乐山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4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