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镇居民:被乡镇上认定为低收入户的人员;低保家庭成员;持有筠连籍第二代残疾证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城镇户籍中的4050人员(女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办理失业证做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且仍处于失业状态)。
2.农村居民:脱贫户家庭有劳动力的成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学历条件),专业不限;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
(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筠连县乡村振兴局202办公室,联系人:黄李强,联系电话:13684159286。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筠连县乡村振兴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报考条件、档案、资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筠连县乡村振兴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四、聘用与管理
(一)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期三年。
(二)所聘岗位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三)工资待遇标准按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县级相关规定实施执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筠连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筠连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来源:http://www.scjlx.gov.cn/zwgk/rsxx/202302/t20230214_1823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