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选聘)职位及名额
公务员: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3名;
事业人员(不含工勤):管理9级岗位人选4名。
二、考调(选聘)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巴中市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符合选聘条件的巴中市内各级单位的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巴中市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考调(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共正式党员;
2.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 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能吃苦,群众公认,热爱组织工作;
4.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近三年内参加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 已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9. 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
(二)其他条件
1.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一级科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2月14日后出生),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4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经历与成果的优先,报名时提供不少于3篇近年来个人独立承担的、能代表本人写作水平的文稿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经验交流材料等)。
2.管理9级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2月14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经历与成果的优先,报名时提供不少于3篇近年来个人独立承担的、能代表本人写作水平的文稿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经验交流材料等)。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选聘人员不得报考选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该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市委组织部14楼6号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13:00-17:00)。报名时需提供: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4.荣誉证书、表彰(表扬)文件原件、复印件;
5.本人撰写的重要文稿或发表的文章。
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调(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写作水平,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3: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思想观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差额考察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差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
(五)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对拟调人员,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选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七)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考调(选聘)程序,不再作为考调(选聘)人选。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67951;监督电话:0827-5266963
附件: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4日
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tzgg/22122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