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即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纪委或综合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3333139
028-83393638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街11号(邮编:610081)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2023年2月9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F02E636E9C70CB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