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及人数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岗一:8人,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公安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本市(含各县、市、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年龄18—35周岁(即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常住人口。身高达到1.70米以上,体重50公斤—90公斤。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英烈配偶及子女;
2.优秀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由绵阳科技城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服公司”)和用人单位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以下简称“交警二大队”)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科技城创新中心二期6号楼负一楼101办公室,咨询电话:0816-2266248。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填写好的《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交验)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白底近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退役军人需持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参考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男子100米短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三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2.面试
面试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团队协作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此外,鉴于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岗前培训和聘用规定
对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交警二大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绵阳科技城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绵阳市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月发放工资,全年工资总收入不低于6万元,含“五险一金”中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所有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面试。
(三)凡有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考:考试当天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由区纪检监察办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6-6336101
本公告由绵阳科技城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绵阳科技城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3日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9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