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除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合格等情况以外,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具体名单附后)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市司法局5楼501(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2号附26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一)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1月9日17:30前结束。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进行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内江市司法行政系统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科组织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
内江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科0832—2038718
附件:2022年下半年内江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内江市司法局
2023年1月3日
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2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