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5103735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2)
附件: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市属岗位)笔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bd8a7ebf-2a90-4722-a380-81c488379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