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提前申领北京健康宝,查询自身健康状态,并于考试前7天在京备考,环京通勤人员按照北京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考试期间应尽量保持考点、住所两点一线。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考生当天符合进入考点的防疫要求:即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使用北京健康宝“本人信息扫码登记”扫描考点电子登记簿二维码显示“扫码未见异常”,且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即北京健康宝显示的核酸检测天数为0、1或2天)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抗原检测不能替代核酸检测),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考试前7天京外行程记录。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本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纸质准考证、纸质《四川省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笔试(北京考区)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查验准备。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 考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
2. 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3. 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者、无症状感染者及二者的密接者的;
4. 考前7天内周围有聚集性发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
5. 考前7天内本人及共同居住者有境外或存在与境外人员接触史的;
6. 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生在本次参考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应当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十一、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中“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北京市高、低风险地区的具体名单,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笔试(北京考区)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四川省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笔试(北京考区)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2年11年16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06A82B173378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