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报名前主动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前往报名地点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为避免影响报名,考生须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疫政策后,再完成与报名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四、所有考生在参加现场报名当日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采样须在四川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五、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报名;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此次报名,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一)报名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二)报名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人员;
(三)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四)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五)报名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六)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七)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报名场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报名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报名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开报名现场。考生在报名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报名条件的考生,继续完成报名手续;不具备继续完成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宜宾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现场报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宜宾疾控中心”“叙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宜宾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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