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各单位招聘计划见《南江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考核、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011年7月31日前外,其余学历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均要求在2011年4月1日前。考生学历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学历专业方向相近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该学历课程成绩表以证明符合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要求18至35周岁之间,即1976年4月1日至1993年4月1日出生。个别岗位可放宽年龄条件的见附件1。
6.考生电子信息和书面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否则责任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有关法规政策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方式
1、对应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211工程”重点大学本科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优先在岗位招聘名额之内确定体检对象。
2、对其他考生均采取先考试后考核的方式确定其余岗位的体检对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招报名缴费和打印《信息表》、《准考证》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