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有为边远艰苦地区奉献的决心;
(二)2018年通过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到我县服务满2个服务期,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三)2020年通过“深度贫困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招募到我县服务满两年,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年龄、学历、资格、条件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12:00前。
报名地点: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岗位: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农及扶贫人员填报)、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只限服务期满“三支一扶”支医人员填报)。
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如实填写《金阳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
2.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进入金阳县服务证明材料1份(如合同、协议、分配文件等);
4.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核实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再由金阳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由考核招聘小组与报考人员集中面谈并到服务单位测评、走访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按照相关规定经金阳县“三支一扶”办公室研究确定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的选岗分配到乡镇事业单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选岗分配到县级事业单位,“三支一扶”支医人员只能选岗分配到乡镇卫生院。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等额进入体检、尿毒检,由考核招聘小组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次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聘用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政审与聘用
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工资待遇。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咨询电话:0834-873550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8738697(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附件1:《金阳县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基层项目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金阳县委组织部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来源:http://www.jinyang.gov.cn/jyxw/ldhd/202209/t20220924_2325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