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数额
公安交警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6名。
二、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工作;
3.能够用汉语和康巴或安多藏语口语进行交流的人员;
4.2021年8月15日之前取得四川省甘孜州户籍;
5.报考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男性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15日以后至2004年8月15日以前出生)。女性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4年8月15日以后至2004年8月15日以前出生);
7.男性净身高175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5cm及以上;
8.报考人员身体健康,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严重过敏体质,无重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面部无明显缺陷,无重听、无口吃、无色弱、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9.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语言交流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有吸毒史或有重大案底的;
2.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5.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结案的;
6.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
7. 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参与各类非法宗教活动的;
8. 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 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10.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有不适合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8:30—18:0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提交资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有加分资格的,需要提交加分资格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汉语和康巴和安多藏语口语能力进行测试;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给予报名。
对报名人员身高、学历、年龄、体检合格情况等情况是否符合招录条件进行审核。对提交的各类证书资料进行审核;
(三)政审
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政审情况,政审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本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
(五)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人,进入面试的需另缴纳80元/人。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2年9月2日(上午8:30—12:00)
领取地点: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领取准考证时,由考生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发票领取,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项测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体能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1、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包含实时政治、公安基础知识。
(4)本次招录中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
2、体能测评: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测评项目包括男子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试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男子根据年龄分为二组测试: 25周岁(包含25周岁)以下为男子一组,26周岁至30周岁为男子二组。女子根据年龄分为二组测试:25周岁(包含25周岁)以下为女子一组,26周岁至28周岁为女子二组。
体能测试成绩计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标准计分,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每项单项成绩占体能综合成绩的25%。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规定执行。
3、面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面试时间为8分钟,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第一位进入考生面试结束后还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加分条件:
(1)公安英烈、因公牺牲、因公死亡直系亲属及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综合成绩上加2分;
(2)退伍军人在综合成绩上加1分。
(3)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在综合成绩上加1分。
5、成绩折算方式: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35%)+(体能测评×30%)+(面试成绩×35%)+加分项目。根据考生最终综合成绩,按照男子前14名、女子前6名作为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公示,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体能顺序得分高者进入公示,所有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同等条件下按加分条件规定的(1)(2)(3)顺序优先录用排序在前的人员),相同成绩下,无加分条件人员则按学历高者进入公示。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不实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招录空缺名额。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线索和证据。
五、待遇保障
(一)签订聘用合同
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任,首次签订3年。聘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考察合格需续聘的人员,签订续聘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聘期内,个人有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二)工资福利待遇
色达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担并纳入县财政预算,本次招录的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保障按照色达县公安局现有辅警工资、福利待遇、经费保障执行,色达县公安局新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录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经体检、政治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公示,合格后按本方案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此次招录的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在聘用期未满1年的不得参加其他就业考试。
(三)按照警力的合理分配原则,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的需要,县公安局对此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统一分配。
(四)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名时报名者应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要求及色达县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报名时保持适当距离,除查验身份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试等招录过程中,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和健康码呈黄码、红码人员应按对应防疫工作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考生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能参加报名、考试等事宜的自动取消招考资格。
(五)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色达县公安局2022年招录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纪律监督
招录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咨询电话: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8522853;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6-8522510;
色达县财政局:0836-8522109;
色达县公安局:18919548753;
附件1职位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2 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3 体测表.docx(点击下载)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色达县监察委员会 色达县财政局
色达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2日
来源:http://gzzrsks.com.cn/newsDetail/26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