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及排名
详见附件1。
二、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体检时间
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早上08:00在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省民政厅大门口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四、体检须知
1.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以及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有省外旅居史需提供“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3.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参加的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报考单位。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6.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体检时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7.体检须带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8.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烟酒,体检当日体检前禁食、禁饮。
9.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10.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11.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有关咨询电话
028-85439830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
028-61674351 四川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028-86257663 晚霞报社
028-87653032 四川老年大学
028-62658031 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2.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8月15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A3B0FA4218CBF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