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眉山法院系统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共计8名(面向四川省内),其中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5名,洪雅县人民法院2名,丹棱县人民法院1名。(职位表附后)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以及开庭时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三)校对、印制、送达法律文书;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岗位学历条件: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丹棱县人民法院招聘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洪雅县人民法院招聘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5.掌握书写速记和计算机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选择报考单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并上传。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8: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2022年8月19日18: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正式聘用前请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29日9:00—8月30日18:00。
报名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准备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经研究可以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一并进行。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速录技能测试采取看文并以计算机打字录入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有变化的,相关事宜将于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参加人数不足或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可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凭本人姓名和报考时身份证号自主查询考试分数,已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可打印面试通知书。
2.面试。面试时请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准备影响面试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合计总成绩可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凭本人姓名和报考时身份证号自主查询。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根据笔试、速录测试成绩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时,以先进行考试科目成绩排名为准)。面试结束后,自主查询总成绩时可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不接受自行体检结果;
2.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法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与报考法院签订3-5年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所在法院确定),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所在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时,以先进行考试科目成绩排名为准),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报考法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法院不与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住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028—35016124,洪雅县人民法院028—37406012,丹棱县人民法院028—35090002。
6.招聘全程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5599。
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8日
眉山法院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报考单位 |
职位编码 |
职位名称 |
名额 |
招聘范围 |
考录对象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001 |
聘用制书记员 |
5 |
四川省内 |
不限男女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
洪雅县人民法院 |
002 |
聘用制书记员 |
2 |
四川省内 |
不限男女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
丹棱县人民法院 |
003 |
聘用制书记员 |
1 |
四川省内 |
不限男女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3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