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经资格复审,现将前锋区部分招聘职位符合资格复审递补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具体见附件)。因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以及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的具体地址: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锋区鑫鸿路8号永和润滑油厂)306室,联系电话:0826-2889299。
四、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2022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近期免冠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表专业相符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后打印)、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通过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等未通过资格复审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通过资格复审并缴费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事宜
(一)面试交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合格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交面试考务费80元(只收现金自备零钞,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和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封闭管理。教育类面试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综合类、卫生类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教育类面试使用的参考教材为前锋区现行使用教材。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地理为高中二年级教材。
(三)面试具体安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教育类于2022年7月31日举行。每名考生讲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综合类与卫生类于2022年8月5日,上午8:30前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9:00开始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
其他面试等事项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须完成入境疫情防控措施后,凭居住地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请考生提前准备和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复审和面试前3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应主动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生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无法达到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另行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八、政策咨询电话
广安市前锋区人社局:(0826)2889299
广安市前锋区教科体局:(0826)2861166
广安市前锋区卫健局:(0826)2667169
2022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续相关工作,请有关考生密切关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022年广安市前锋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1日
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2-07/21/content_39e586d4b56b4fed9ac2f338fb65f6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