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中招聘对象1或招聘对象2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按该生学校官方发布领取毕业证等证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2年7月29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高中东门(泸州市龙马潭区琴台路9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下半年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学信网学历证明一式一份。
(4)报考者如系市内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泸州市外报考者不需要提供同意报考手续。
(5)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6)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
3.若没有职称证书,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下半年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者携带本公告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生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当天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代替其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报名后的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考核测试通知书》。
(三)考核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2.所有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
3.报考职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多于录取人数时予以加试,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决定。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人员确定: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六)考察
对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公开考核招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九)有关问题说明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原则上无特殊情况,拟聘人员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职手续办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报考人员(含被委托的资格审查人员)在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当天均需提供本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考。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二)新冠肺炎病毒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本次招聘的报考者均需全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等过程,均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绿码)、扫码亮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三)本次考生的考核测试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本次招聘教师的岗位聘任按所在单位的岗位聘任方案执行。招聘人员在龙马潭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须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区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061
监督电话:0830-251825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下半年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下半年第一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0日
来源:http://www.longmatan.gov.cn/xw/tzgg/content_6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