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宝兴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现在岗且在宝兴县服务期满2周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7月15日)、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7月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宝兴县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服务证书或服务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交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报名(宝兴县第二办公区十二楼)。
3.资格审查。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数,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加试方式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由招考领导小组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是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为1年。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六、报名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为避免影响报名和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提前到达雅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本公告由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1021)
宝兴县纪委监委(08356822444)
附件:1.宝兴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2.宝兴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
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8496.html